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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一十四章 再见冯师,斗篷之下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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; 器灵拒绝了她。

    如今连太阴镜都在努力抵御黑气的侵蚀,宝镜神魂没有神器的保护,一旦出去,不是被黑气侵蚀干净,也会被斗篷人打散。斗篷人会吞食人类的魂魄,没有了魂,宝镜的意识在世间烟消云散,本体固然还存在生机,却比植物人陆铣的状态更惨!

    “不冒险,我们两个都逃不过!”

    宝镜试图说服太阴镜,镜子不为所动。

    保护主人,是在铸造之初,就刻入器灵的首要任务。撑不下去时太阴镜会选择自爆,在那一瞬间,它甚至能趁着毁灭爆发巨大力量,将宝镜的神魂远远送走——这却是器灵没有告诉宝镜的计划。

    一人一镜都在备受煎熬。

    无人知晓,看上去很厉害的斗篷人也正在苦熬。

    他想将令他不舒服的神器毁灭,在这个双方拉锯的过程中,苏醒了一些零碎的片段。

    浩瀚星辰,神秘宇宙,一团力量在星云中心孕育诞生……这是毁灭的力量,开天辟地时就在孕育,经过无数年月的生长,终于挣脱了禁锢。万物谓之生,它在万物之外,谓之“灭”。

    毁灭的力量!

    可以毁灭一切,最终将摧毁整个浩瀚宇宙的恐怖存在。

    未来,它可以毁天灭地,诞生之初,它是极为脆弱的。

    ……有人打败了它,囚禁了它!

    不知沉睡了多久,它又活了多来。从一个卑微的蝼蚁身体里苏醒,受制于蝼蚁的思维,受制于蝼蚁脆弱的生命,甚至要受到蝼蚁主观情感的影响……这让它很愤怒,将蝼蚁的意识搅得七零八碎。

    它想要捏碎这令它讨厌的镜子,蝼蚁好像又起了反应。

    斗篷怪人一手紧握住太阴镜,剧痛难忍,不禁单膝跪地。

    他用头砰砰撞击着冰冻的地面,将额头撞得血肉模糊,却没有多少血流出。

    他到底是谁?!

    为什么厌恶这神器,那些时不时涌现的记忆,是那么陌生,好像本不属于他!

    吃吃吃,多吃魂魄,就能补全他自己的魂?

    不,不是的。

    他并不喜欢食人魂魄。

    他也不喜欢逼死佛门高僧夺人舍利。

    他不喜欢住在这样阴暗鬼祟的古庙,终日和昆仑山的风雪作伴……他喜欢潺潺的溪水,喜欢种满翠竹的小山,竹海深处搭建着小茅屋,屋里终日弥漫着淡淡的药香。

    药香……

    他怎么会记得药香?

    有对他极为重要的人,身上总有药香。

    “痴儿,你还不醒来!”

    一个底气中正的男音忽然在荒山古庙响起,像有一道神雷劈下,炸醒了浑浑噩噩的斗篷怪人。

    不仅是斗篷人身体僵硬,就连躲在太阴镜里的宝镜也大吃一惊。

    这声音太熟了!

    她从未忘记对方的谆谆教导,却也有几年没有听过这熟悉的声音……透过神器往外看去,只见树下不知何时多了一位老者。大雪天,仅穿着单衣,面色红润,鹤发童颜,不是失踪已久的冯师傅,又是哪位?

    “冯师傅……”

    宝镜恨不得上串下跳庆祝重逢的欣喜,无奈她藏身神器之内,冯师傅好像没有发现她神魂的存在。

    斗篷怪人也在打量冯堂。

    太阴镜让他心生厌恶,鹤发童颜的老爷子却叫他心情复杂。

    似乎不仅有喜悦,也有愧疚,有心虚……总之,不包含厌恶。普通生命在斗篷怪人眼中和蝼蚁没有差别,冯堂能忽然出现,一定不是普通人!

    斗篷怪人应该警惕,甚至诛杀冯堂,老人身上若有似无的药香却叫他极为想念。

    风传播气味,斗篷人努力辨认着风中的味道:党参、当归、天麻、雪莲、夜明砂……

    掺杂在一起,天南地北的药材味道,奇迹般安抚了斗篷人的剧痛。

    他猩红的眼睛藏在斗篷下,不闪不躲,盯着冯堂:

    “……你是谁?”

    冯堂双手背在身后,一派宗师风范。

    他看着斗篷人的目光里没有厌恶,同样也没有更多柔软。

    “你先问问自己是谁?这么多年,你就是忘了自己是谁,才会一步错,步步错,做了这么多不容于世的错事!痴儿,脱下那禁锢你的魔器,你并不需要它。”

    斗篷人后退两步,摇头道:

    “……脱下它,我会死的。”

    人不是石头,生老病死乃是自然规律,哪怕华夏古来就有练气士逆天挣命,也没见谁真的永生不死。

    脱下斗篷,他就会死。

    斗篷之下,早已不是真正的人类,而是个苟延残喘的怪物!

    ------题外话------

    猜猜斗篷人是谁,猜中了奖励两毛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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